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出台

据测算,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但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私、公平等诸多新问题。


9月6日,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为破解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问题,《条例》提出创新产品准入制度,对于国家、地方尚未制定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者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开展先行先试。




《条例》是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共设七章七十三条,包括总则、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促进与保障、治理原则与措施、附则等七个方面,从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围绕“明确范围+补齐短板+强化支撑+抢抓应用+集聚发展+规范治理”等环节进行探索创新。




为破解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问题,《条例》提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率先使用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推动社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条例》其主要有六大内容:




1.明确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产业的界定




2.建立人工智能统计与监测制度




3.补齐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短板




4.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5.充分发挥应用场景驱动作用




6.确立人工智能治理机制